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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茶院乡中心幼儿园外立面等维修工程

发表时间:2023-06-25 阅读次数:580

受 宁海县茶院乡中心幼儿园 委托,对 宁海县茶院乡中心幼儿园外立面等维修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宁海县茶院乡中心幼儿园外立面等维修工程位于宁海县茶院乡张家村202号,本工程建设内容灰色塑胶地板铺设,成品装饰板地台搭设,竹木纤维板墙面,实木踢脚线,白色乳胶漆墙面及天棚,石膏板天棚,25*120铝木方通吊顶,外墙真石漆喷涂等电安装工程。项目预算价为:517131元,发包价为473325 元[即总价下浮 9%,其中:暂列金、暂定价、暂估价、包干项目及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共 30394 元(含税)均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①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②竞包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③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④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⑤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竞包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127家(不少于30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5:30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包人:宁海县茶院乡中心幼儿园

办公地址:宁海县茶院乡张家村202号

联系人:叶园长

联系电话:1890660677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联系人:胡云燕

联系电话:0574-825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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